政治

修繕工程採購違失履約督導不周 監院糾正陸軍司令部

2025/8/25 13:20(8/25 13:43 更新)



圖為監察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5日電)監察院今天說,陸軍司令部辦理營區修繕工程採購,契約單價以機關預算單價調整廠商單價辦理,顯然屬於工程會函頒「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另外在整修工程履約過程督導不周,核有違失,因此糾正陸軍司令部。

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98年發布函文,採購契約單價無論以機關預算或廠商報價為基礎來調整訂定,須以合理性為前提,並保留且善用雙方協議機制,避免發生「不考慮廠商單價是否合理而強以機關預算單價調整廠商單價」的錯誤行為。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郭文東提案,糾正陸軍司令部,提出3點意見,移送國防部轉飭陸軍司令部檢討改善。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為維持營區(舍)設施安全,提升官兵辦公品質,國防部依損壞及急迫程度,每年編列預算辦理修繕。

監委指出,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3案與整修工程相關的採購,招標機關無正當理由,直接依投標須知附錄六「廠商投標報價單」說明,契約單價以機關預算單價調整廠商單價,顯屬工程會函頒的「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之一,核有違失。

監委說,此外,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承攬廠商提報屋頂防水塗料送審資料與圖說規定試驗方法數值不符,但監造單位陸軍四支部左營彈藥分庫及主辦機關陸軍四支部審查通過核定,並辦理驗收合格,涉作業疏失。

監委表示,陸軍四支部雖然在審計部查核通知後要求廠商補正資料及扣罰,但部分缺失沒有檢討,補正的佐證文件仍敷衍搪塞,陸軍司令部督導不周。

監委也說,陸軍司令部111年辦理「自強營區119等4棟兵舍及餐廳整修工程」,承攬廠商施作樓梯間牆面的防水層高度僅50公分,不符契約規定的100公分。

監委表示,監造單位陸軍四支部左營彈藥分庫審查承攬廠商提報的防水工程分項施工計畫,廠商未附施工人員的技術證照文件,施工期間也未見人員到場簽證紀錄,不符契約規定,但主辦機關陸軍四支部竟未能發現,再次凸顯機關履約過程未善盡管理職責,陸軍司令部督導不周。(編輯:蘇志宗)1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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