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某補習班涉違反兒少法 花蓮縣府告刑事暫緩行政罰

2025/8/26 17:50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6日電)花蓮某家補習班遭家長指控不當對待學生,花蓮縣府社會處已啟動調查,開立行政裁處,基於保障兒少最佳利益與公共安全,主動向檢察機關提起刑事告訴,目前暫緩執行行政罰鍰,是依法行政。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某補習班案件在完成調查報告後,立即召開審議會,涉及違反兒少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已於今年7月24日裁處最高額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公告業者姓名。

陳加富說,為捍衛兒少權益,縣府主動提起獨立告訴;但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因此依法遵循「一事不二罰」及「刑罰優先」原則,暫緩行政罰鍰的執行。

陳加富指出,經過學者、業者、老師等組成的審議會決議,目前已提出刑事告訴,行政裁罰執行暫停,此做法並不是僅針對此一案,所有其他案子也是如此做,公部門執法過程不能違反法律。

此外,縣府已先公告業者姓名,防範其他兒少暴露於高風險情境,待刑事判決確定後再依程序辦理,以確保處分合法有效;同時教育處也已勒令業者停業。

此案在今年4月經媒體報導,但網路上仍流傳相關言論,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天也在臉書貼文指,行政罰鍰不需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因為等待刑事訴訟結果,可能是2年、5年,甚至10年;這中間的空窗期,會導致更多風險、更多傷害。「孩子的傷痛,一刻都不能再等」。(編輯:黃世雅)11408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 Posts

1 of 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