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27 19:31(8/27 19: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7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無期徒刑的刑法修正草案,儘管藍白呼籲應儘速改革,但民進黨團認為要更多討論與配套。最終,擔任會議主席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裁示,先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刑法中的無期徒刑宣告條文,朝野黨團共提出8個版本。
黃國昌在提案說明時表示,當死刑宣告範圍遭到無止盡限縮,法院實質上已不可能判死刑後,社會關心的是無期徒刑運作效果;但無期徒刑在司法過去只存於紙上,未曾實務運作,回顧民國102年到111年期間,受無期徒刑宣告卻假釋出獄者,就有657人,平均在監獄期間是17.9年,無期徒刑形同具文,衝擊民眾對公平正義信心。
黃國昌指出,民眾黨團所提版本有兩個重點,第一是無期徒刑的一般假釋門檻,從25年提升為30年;第二,可由法院宣告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他說,台灣的假釋制度長期以來交給不中立的行政官員決定,導致有黑箱假釋、很多上下其手弊案,甚至立委把手伸進假釋個案,呼籲假釋制度應徹底檢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在提案說明時表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等同實質廢死,但根據統計,假釋犯人有6成會再犯,政府應思考補救死刑與無期徒刑差距;他的版本將無期徒刑分成3級,第一級是終身不得假釋,第二級是服刑40年才能申請假釋,第三級則是現行的25年。他強調,對於人神共憤、天理難容的被告,既然不能判死,就關到死。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時指出,她支持終身監禁制度,但反對倉促修法,應該要有行政院版,並且召開公聽會,並設置配套才能上路;除了要避免冤獄,也要防堵犯罪人逃避刑責,更要推動無期徒刑假釋制度層級化,因此包含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監獄行刑法都應修正。此外,民進黨立委沈發惠、陳培瑜也都表示此議題應先召開公聽會。
法務部長鄭銘謙於機關報告時指出,有關立委所提假釋及無期徒刑加重、減輕等規定,法務部贊同提案立委修法目的,並支持針對特殊暴力與犯罪類型重刑犯,應修正明定終身監禁的條款,遏止不法並維護社會正義;法務部已草擬刑法有關假釋的修正草案,並函請行政院審查。
鄭銘謙表示,草案的修正重點包括故意殺人或殺人未遂的行為侵害生命法益,惡性重大,如果經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超過10年,刑法將增加不得假釋條款,發揮刑法功能;另一方面,草案也明定無期徒刑受刑人一旦被撤銷假釋,應執行無期徒刑,而不是有期徒刑的固定殘刑。
鄭銘謙強調,法務部已擬具刑法、刑訴法修正草案,並明定規範新舊法適用的依據,待行政院會通過後,將儘速送交立法院審議。
詢答結束後,吳宗憲表示,由於多位立委建議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裁示另定期審查,並先召開公聽會。(編輯:翟思嘉)1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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