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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虛擬貨幣黑吃黑命案 主嫌判處12年6月定讞

2025/9/16 11:19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6日電)男子樓廷宇、邱聖華以虛擬貨幣假交易真搶奪方式,奪取陳姓幣商236萬元,導致陳男死亡。二審依強盜致死罪判處樓男12年6月、邱男10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樓男與邱男因缺錢花用,策畫以虛擬貨幣交易為名行搶。民國113年4月間,樓男等人與陳男約定在嘉義市西區交易7萬餘顆泰達幣時,先持辣椒水噴陳男臉部,再搶走其現金新台幣236萬元,欲駕車逃逸時,陳男趴在引擎蓋阻擋,樓男隨即指示邱男急轉彎將陳男甩落地面致死。

案經嘉義地檢署起訴,樓男與邱男犯強盜致死的部分,適用國民法官參審。

一審嘉院國民法官庭認為,樓男為本案主要策畫者,犯後飾詞狡辯、推諉卸責,雖審理時改口認罪,但未與陳男家屬和解或取得諒解,據此判處13年徒刑;邱男坦承犯行,並與陳男家屬以150萬元達成和解,判處11年2月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審理,二審考量,樓男與邱男已透過第三人主動歸還犯罪所得,邱男並已履行賠償,樓男則在二審期間以170萬元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因此改判處樓男12年6月、邱男10年10月徒刑。經上訴,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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