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19 19:38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9日電)交通部今天預告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未來遊覽車改為轉跑交通車,將視為大眾運輸、免徵汽燃費,待完成法規相關作業,預計今年底前實施。
目前公路客運與市區公車等大眾運輸免徵汽燃費,考量遊覽車專辦交通車業務營運型態,與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相似;為鼓勵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將其牌照轉換為專辦交通車,專注經營交通車業務,以提升營運安全與健全整體產業發展,因此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將專辦交通車業務車輛納入汽車燃料使用費免徵對象。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現在滿多遊覽車以包租、校車等交通車服務為主,假日偶爾會接旅遊行程,但因其對路線不熟悉、風險較高,因此希望提供誘因,鼓勵業者改為專跑交通車。
交通部今天同時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6條之1草案。為鼓勵遊覽車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將其牌照轉換為專辦交通車,除配合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與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將專辦交通車業務車輛納入免徵對象獎勵措施外,並新增此細則第6條之1,增訂牌照轉換配套機制;以利業者日後辦理牌照繳銷重領或車輛汰舊換新時,得依業務需求,領用符合其經營性質牌照。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草案預告期14天,若後續法規作業順利,預估年底前可望上路。(編輯:吳素柔)11409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