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環團盼修法禁建水庫光電加嚴環評 政院允儘速回函

2025/10/27 12:31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7日電)多個環團今天呼籲終結光電亂象並提出10大訴求,包括加嚴環評把關、水庫禁建光電,水面光電應無條件納入環評等,並要求行政院與立法院在年底前完成修法。政院指出,會轉交主管機關審慎評估,並依公文時限在14天內儘速回函。

森林城市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監督施政聯盟、四湖反風吹自救會等團體,今天上午在行政院前舉辦「接住崩落的光電-立即設置禁建區及加嚴環評把關」記者會,針對近年的光電亂象提出10大訴求。

訴求包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禁建,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應環評;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禁建,觀光地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納入環評;山坡地應無條件納入環評(三級坡、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全面禁建)。

此外,還有水庫禁建,水面光電應無條件納入環評;潮間帶禁建,海岸地區擴大環評納管;都計保護區應無條件納入環評;一般農業區2公頃以上環評納管(地目不變更者有條件除外);應立法避免土地分割規避環評;屬試驗性計畫的光電設施,2公頃以上納入環評;10公頃以上光電應無條件環評。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補充,水庫光電與水上光電在今年颱風造成嘉義水上光電災損後,出現難以打撈的廢棄物問題,況且水庫集水區提供民生與灌溉用水,不容一絲污染,原則應全面禁建光電,基於工業水庫可能轉作民生水庫,工業用水庫也應比照禁建。

環團也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務必於年底前完成修法,設立相關法規及審查程序,並呼籲綠能發展重點應放在屋頂光電與儲能系統,更應以政策環評盤點光電與環境衝突問題,才能推動良善合理的光電穩健發展。

環團並遞交聯合聲明,由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參議林國良出面接受。林國良說,會轉交給主管機關審慎評估、盡快處理;至於何時回函,以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期限是7天,展延1次是14天,會照公文處理期限積極辦理。(編輯:楊凱翔)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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