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毓溫台北報導)《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勞動部已公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相關配套子法。針對不少上班族關心「主管下班後透過LINE交辦工作,是否算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並非所有下班訊息都構成霸凌,仍須依個案判斷是否符合職場霸凌的認定要件。
勞動部昨(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並同步發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常見問答及教育宣導教材,盼協助勞資雙方了解新制內容。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表示,認定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包括:
一、發生於執行職務過程
二、行為人屬事業單位內部人員
三、行為逾越業務必要及合理範圍
四、具有反覆或持續性
五、已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受影響
五項條件皆須具備,才可能依法認定為職場霸凌。不過,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針對主管下班後透過LINE交辦工作、群組出現不當言語,甚至同事聚餐刻意排擠等情況,勞動部表示,首先須確認是否與工作有關。若只是一般社交互動,並不符合職場霸凌定義;若屬主管交辦工作,則須進一步檢視是否已超出合理工作指導、工作安排或績效管理的範圍,不能單憑下班傳訊息就認定為霸凌。
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4)日赴立法院受訪時也表示,不是任何職場行為,只要勞工覺得不舒服,就會構成職場霸凌。他指出,霸凌認定必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缺一不可。
另外,洪申翰也指出,在總統賴清德宣布人口對策新戰略之後,行政院院會隔天就通過相關友善職場的修法草案,並送到立法院。此外,各黨派立委都有非常多提案,代表其實各委員、各黨對政策方向都很支持、關心。
洪申翰表示,希望在委員會有正向討論與審議,盡快給予勞工育兒更多制度上的協助,有更多政府資源的支持,以兼顧民眾工作職場及照顧家庭、照顧小孩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