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7日電)海軍海鋒大隊蔡姓士兵接受遭汰除的同袍林男賄賂,翻拍雄二飛彈操作書透過林男輾轉交中國女情報人員,賺取新台幣3.8萬元。台中地院一審後,昨天依貪污等罪判蔡男2年7月,可上訴。
依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山西省總隊通信站的情報人員,化名「楚亭」、「緹縈」,為掩護身分自稱大紀元時報駐香港記者。民國112年間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遭海軍汰除的林姓男子(另案偵辦)。
林男多次與「楚亭」聊天接觸,明知她是大陸地區或外國派遣人員,仍介紹軍中同袍蔡男與她認識,要求蔡男提供軍中資料,強調提供資料機密等級越高,經「楚亭」審核通過後,將給予相當報酬。
蔡男明知身為軍人,依規不得任意外流軍事人員資料,仍受金錢誘惑,於2023年5月將個資、軍職單位、工作崗位等,填寫在對方提供的基本資料以及問卷調查表,透過林男傳給「楚亭」後,收到8000元賄賂。
同月,蔡男又以手機翻拍雄風二型飛彈發射車上的「放列陣地操演教範」全冊、飛彈車操作手冊等資料外傳,「楚亭」收到認為有軍事情報價值,蔡男再獲得3萬元。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114年10月間,依貪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蔡男。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一審6日依貪污等罪,判蔡男2年7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6月,全案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