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0日電)阿里山山葵受到林業用地限制及生產成本影響,種植面積大幅萎縮,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及陳冠廷邀農業部與山葵農近日召開協調會,山葵可望納入「林下經濟」,重新建立產業規模。
陳冠廷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蔡易餘與他邀集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糧署、嘉義縣政府及阿里山在地產銷班、合作社等單位,針對阿里山山葵產業復育及納入林下經濟召開協調會,山葵農希望突破土地、法規及設施成本限制,重新建立山葵產業規模。
蔡易餘表示,阿里山過去就是台灣重要的山葵產地,但受到林業用地限制及生產成本影響,種植面積大幅萎縮。若持續只依靠少量試驗與溫室栽培,很難形成產量,更難進一步拓展國內高端市場及外銷。
蔡易餘強調,現在最重要的是讓產業先活下來、把產量做出來。後續將持續要求中央加速試辦、法規盤點及高床栽培補助,讓阿里山山葵真正恢復成為具有規模的地方特色產業。
對此,林保署表示,將優先從「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林業用地」山葵種植,評估納入農業部推動的「林下經濟」,並研議在高海拔竹林枯死地或平緩林地推動專案示範區,結合造林、護林與山葵生產,同時盤點禁伐補償、造林獎勵等相關法規。
陳冠廷表示,隨著台灣經濟持續成長,高品質農產品與精緻食材的市場需求也會持續增加,阿里山山葵具有品質優勢,未來不只可以供應國內市場,也有發展山葵葉、加工品及外銷的潛力。
林保署嘉義分署說明,阿里山地區山葵起源於日本人至阿里山地區開發後,引進零星栽植於宿舍周邊林下或山溝邊,供家庭佐料使用。後因利所趨,種植範圍逐漸擴展至大阿里山地區。
由於濫植阿里山地區山葵屬於土地占用行為觸犯森林法,82年起遵照台灣省政府指示,森林遊樂區內濫植者於2年內收回,一般林地則於採收6年後全部收回,並嚴禁新墾殖,後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山葵處理計畫,自99年起以逐年和緩漸進方式收回山葵濫墾地,至106年底全數收回阿里山遭占用林地。
嘉義分署指出,收回期間也積極與阿里山在地居民、鄉公所及民意代表溝通討論後續輔導山葵農轉型,而後由嘉義縣政府及阿里山鄉公所輔導居民以合法的土地耕作,重啟山葵產業。(編輯:管中維)115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