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5日電)彰化縣村里長聯合服務總會何姓前總會長遭控2年前總統大選前,招攬村里長赴中國旅遊介入選舉涉反滲透法遭起訴。彰化地院一審判何男無罪,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檢方的起訴書指出,何男於民國113年總統大選前,透過村里長系統招攬多名村里長成員赴中國重慶地區參訪交流旅遊,而旅客僅負擔機票費用。
成員落地後,由中國方面相關單位安排食宿、交通及參訪行程,期間並有中國官員與台商出席交流餐會,宣傳支持特定政治立場及候選人,涉嫌以旅遊不正利益,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介入我國選舉。彰化地檢偵辦後,依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將何男起訴。
彰化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多數參團者均表示未聽聞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政黨的言論及要求,也不清楚旅遊期間食宿費用由何人負擔。欠缺足夠證據證明何男受中國官方委託、指示或資助從事賄選活動,一審判決何男無罪。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諭知何男無罪,核無不當,檢察官提起上訴,並未再行提出證據。二審今天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5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