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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公發公司是否2027年接軌IFRS 18 金管會明年定案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6日電)國際將於2027年適用IFRS 18,金管會今天表示,台灣公開發行公司是否與國際同步接軌,將蒐集外界意見、評估影響衝擊後,於2025年定案正式實施時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今年4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表達與揭露」(IFRS 18),全面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表達」(IAS 1),國際預定於2027年起適用IFRS 18。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台灣是否與國際同步於2027年接軌IFRS 18,將於明年調查IFRS 18適用對公司實務影響,通盤評估後決定適用時程。

尚光琪解釋,若台灣要在2027年適用IFRS 18,2026年首季公發公司即必須為編製比較報表準備相關資料,因此是否跟進國際於2027年適用,金管會必須在明年決定,以讓公發公司有時間因應。

IFRS 18規定損益表應按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等5個種類區分損益來源,並新增營業損益及籌資前稅前損益等小計項目,使損益表表達更格式化;且管理階層若於財報外對外溝通對整體財務績效觀點,如舉辦法說會等,須於財報附註揭露相關績效指標計算及調節過程。

適用IFRS 18後,企業營業損益內涵將有所改變,企業在決定損益分類時,應先評估是否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舉例而言,以不動產投資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來自投資性不動產相關損益,如租金收入、折舊費用等,應分類至營業種類,以放款或融資租賃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因融資產生的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應分類為營業種類。

對於無法分類至其他投資、籌資等種類的收益及費損,未來均應分類到營業種類,例如製造業就非經常發生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損益或減損損失,現行分類至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適用IFRS 18後則須分類至營業損益。

外幣兌換損益若無法區分產生來源,亦應分類為營業損益,因此,可預期適用IFRS 18後,業外收支及損益項目將減少,相較現行損益表營業外收支,分類將更明確,可清楚了解企業因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產生的相關損益。

尚光琪表示,IFRS 18為財報表達及揭露的重大變革,為因應IFRS 18新規定,建議企業提早檢視報導個體的主要經營活動是否包括投資於特定類型資產或提供融資給客戶等活動,以辨認收益及費損項目應歸屬種類,並評估收益及費損項目重新分類對財務報導系統、流程及相關控制的影響。

她舉例,財務報導資訊系統可能需配合新的損益表格式及會計項目調整,公司營業利益計算亦可能受影響,進而可能影響員工獎酬機制;企業亦應檢視現行是否於法說會簡報或新聞稿與投資人溝通管理階層觀點的財務績效指標,針對相關指標計算了解調節及計算過程,以利未來揭露。(編輯:楊蘭軒)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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