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2日電)金管會研議大規模翻修保險法,並將淨值比監理指標納入檢討範圍。在保險法啟動大規模翻修前,短期內金管會也將先推動保險法修法引入介入權制度,並明定免遭強制執行的保單種類,包括健康險及傷害險等。
金管會今天舉行新春記者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金管會研議將健康險及傷害險全面列入排除強制執行範圍,目前強制執行案件可望一舉減少7成,另解約金若在一定金額以下的具高度儲蓄性質年金險及壽險,亦排除執行,希望爭取將此次保險法修正案列為立法院下個會期優先法案。
另一方面,金管會保險局長王麗惠提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規定,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所得稅,自條文生效日起算10年,將於今年2月屆期,金管會已與財政部達成延長免稅期間共識,亦將力拚於下會期優先修法,並回溯生效。
除了短期修法規劃,考量牽動保險市場發展的保險法已逾20年未大修,金管會預計以1年時間蒐集各方意見,翻修保險契約法及業法,一次周延考量未來2、30年市場所需架構。
彭金隆說,實務上,過去不同保險法專家對契約法均有表達不同意見,金管會曾在2018年啟動一次契約法修正,對團險再定義及釐清契約當事人身分關係等,此次除了檢視契約法外,亦將翻修業法規範。
彭金隆舉例,現行保險業法有關投資規定,投資組合通常以標的及上下限比率進行規範,面對風險及投資概念變化,未來將有機會重新檢討,另接軌新會計制度後,負債提撥及定義均有重大變化,將與時俱進調整。
另現行保險業以RBC及淨值比作為清償能力指標,彭金隆透露,此次保險法翻修,「淨值比確實也在進行檢討」,在國內保險業接軌TW-ICS後,金管會希望ICS和淨值比達到互補效果、不要導向不同方向,資本監理制度應鼓勵保險業往長期穩健發展,而非過度著重短期利益。(編輯:林家嫻)1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