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芳君蘇黎世27日專電)安樂死在瑞士被視為人生最後一個自主決定。近年來,越來越多州政府開放安養中心實施安樂死。瑞士阿爾高州一所安養中心長照部主任雷飛表示,自主死亡雖有一定的社會接受度,卻非主流,重症患者多為自然死亡,與外界對瑞士安樂死文化的印象有所不同。
中央社採訪位於阿爾高州鄉間的雲能達安養中心(Alterszentrum Mittleres Wynental),長照部主任雷飛(Fredrik Riikonen)提到:「我第一次帶著安樂死執行機構的人員到住戶房間時,有一種帶著死神前往住戶房間的感覺。」
雷飛過去16年在長照部門服務過上千名住戶,陪伴約400人走到生命盡頭,其中只有3人選擇以安樂死結束生命。雷飛指出,瑞士大多數重病患者仍是在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下自然死亡。
他說,自主死亡雖有一定的社會接受度,卻非主流。這個數字與外界對瑞士安樂死文化的印象有所不同。安樂死固然是社會討論的一部分,也有許多人加入安樂死機構,卻不代表這已成為多數人的死亡選擇。
雷飛說,安養中心是許多人晚年生活的居所,也是他們度過生命最後一段路的地方。當住戶決定接受安樂死時,這個原本提供照護與陪伴的空間,也應成為他們告別人生的場所。
他解釋,住戶在新入住時也須清楚說明,協助安樂死也是在安養中心臨終時的一項服務。先決條件為,住戶先自願加入相關安樂死機構成為會員,並預先做好相關文件安排,日後生命走到盡頭時,才有可能在安養中心進行安樂死。
這些文件須由當事人在意識清楚、尚未罹患重病或失智症等狀況下,自主決定並簽名完成。但安樂死的執行者並非安養中心的工作人員,而是由安樂死機構派遣專業人員,整個過程均有嚴格的程序規範。
在瑞士,安樂死並非由他人直接替當事人結束生命。程序完成後,警方也會到安養中心相驗,確認當事人是在自願的情況下做出決定,且最終不論用何種方式走向生命盡頭,均由當事人自己「親自執行」。
為保護住戶隱私,安樂死的安排不會事先告知所有工作人員。整個安養中心只有雷飛知情,他無須向其他員工解釋,避免住戶的私人決定成為眾人議論的話題。
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選擇安樂死的住戶在生命最後一天,往往仍如常生活。他們像平常一樣吃早餐、向熟悉的人打招呼,進行日常活動。從外表看來,那一天與其他日子並無太大不同。
雷飛說:「我的功能只是帶路,並且與他們道別。」安養中心在安樂死過程中的角色是尊重住戶的選擇,同時確保相關程序依規定進行。(編輯:韋樞)115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