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9日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行政院今天證實已經收到三讀條文,但修法漏接弱勢長者,因此正研議法案內容,後續將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當中採取合法合憲因應作為。
藍白推「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明訂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卻刪除原條文有關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補助等內容。衛福部長石崇良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倉促修法恐致全台6.6萬名弱勢長者遭遺漏,預計1個月內提出因應規劃報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政府制定政策一直秉持3原則,包含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且程序要合法合憲,照顧長輩是政府的責任,同時也要維護健保制度永續,更不能漏接最需要幫助的弱勢長者,但立法院這次修法卻刪除原條文有關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無力負擔者,恐導致弱勢長者無法獲得保障。
李慧芝說,行政院正研議法案內容,後續將在憲法賦予的職權中採取合法合憲因應作為。根據推算,行政院若要採覆議手段,最晚期限為11月6日。
行政院過去面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有違法違憲疑慮,或認為窒礙難行時,多以覆議、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等方式尋求救濟,去年起針對立法院通過的8項法案也陸續運用不予副署因應。(編輯:林淑媛)115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