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2日電)身障關懷協會陳姓理事長等3人涉嫌侵占逾新台幣3800萬元協會款項,士檢昨天聲押禁見陳女等3人。士院認為,陳女等3人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之虞,今天上午裁定羈押禁見。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透過訊息表示,陳女等3人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公益侵占罪、洗錢防制法,犯罪嫌疑重大。
士院指出,依卷內資料,有事實足認陳女等3人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有事實足認陳女等3人有反覆實施加重詐欺取財罪之虞,審酌陳女等3人所為惡性重大,且侵占的公益款項高達3800餘萬元,對社會危害嚴重。
士院表示,為利後續檢警偵查順利,且避免陳女等3人再犯,權衡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及其人身自由的限制後,認為有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陳女等3人自4月2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士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女,以及2名蕭姓協會人員,自民國111年至今,涉嫌侵占協會款項而挪作己用;檢察官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陳女等3人到案,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士檢表示,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依法深入查明案情,以維護公共利益。(編輯:張銘坤)11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