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西拉雅族團體今向行政院遞交民族認定訴願書,原民會說,憲法法庭判決指明制定或修正法律期限為今年10月28日;盼期限內完成立法,暫無法直接認定西拉雅族為原住民族。
台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今天赴行政院提起訴願,指憲法法庭早已判決認定西拉雅族及其他平埔族群的台灣南島語系民族,同屬憲法上的台灣原住民族;但原民會至今未送行政院核定,要求即刻認定。
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憲法法庭於111年作成憲判字第17號判決,指出原住民族「應包括既存於台灣之所有台灣南島語系民族」,但政府須先制定或修正法律,將「原住民族之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予以明文規範。」
原民會表示,憲法法庭判決內有要求,「應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但若「逾期未完成修法或立法時」,平埔原住民族群就可以「向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申請依本判決意旨認定其民族別」。由於憲法法庭判決指明的3年期限,也就是到今年的10月28日,仍尚未屆滿,政府基於憲法判決要求,暫時無法直接認定西拉雅族為原住民族。
原民會強調,行政院已於今年5月15日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目前正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中。原民會正積極與朝野立委溝通,期盼能在憲法判決所定期限內完成立法。(編輯:吳素柔)11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