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酒後口角持刀傷同事 男子遭高市警函送偵辦

2025/7/28 08:57(7/28 09:51 更新)


34歲陳姓男子與34歲周姓同事疑在工作上不合,雙方28日凌晨酒後發生口角糾紛,陳男持藍波刀傷害周男,訊後遭依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提供)中央社記者張已亷傳真 114年7月28日
34歲陳姓男子與34歲周姓同事疑在工作上不合,雙方28日凌晨酒後發生口角糾紛,陳男持藍波刀傷害周男,訊後遭依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提供)中央社記者張已亷傳真 114年7月28日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8日電)陳姓男子與周姓同事疑在工作上彼此不合,2人今天凌晨在高雄市鳳山區租屋處酒後發生口角,陳男持藍波刀砍傷對方,周男送醫後無大礙,全案依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函送偵辦。

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警方說明,34歲陳男與34歲周男為同事,2人分別在鳳山區王生明路上租房,雙方在工作上可能互相有齟齬,凌晨1時許在租屋處酒後發生口角糾紛,陳男持藍波刀朝周男揮砍約3下,造成對方左手手指割傷,送醫無大礙。

警方表示,陳男訊後遭依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若遇糾紛,應以理性態度溝通,循平和處理方式解決,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衍生衝突而觸法。(編輯:管中維)1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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