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15 14:19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前國安局特勤吳宗憲等人涉及華航菸品走私案,二審高院今天再度開庭,吳宗憲否認犯罪,請求無罪判決;其餘國安人員、華航人員承認犯圖利罪,請求輕判或宣告緩刑。
根據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前總統蔡英文於民國108年7月11日至22日出訪前夕,時任國安局人員、總統府侍衛室內勤組後勤小組少校行政參謀的吳宗憲,代侍衛室各單位人員及親友向華航公司預購免稅菸品。
時任華航空品處副總經理邱彰信、空品處協理于堯,明知免稅菸品預購數量已超過總統專機載運數量,及超過專機乘客人數可以合法攜帶入境的免稅菸品數量,仍指示、同意時任空品處商用品規劃營銷部組長黃川禎的規劃。
黃川禎協調華航各部門,安排預購菸品不上機而於機邊交貨,利用禮遇通關免驗放行;時任空品處管理師陳穎彥則依黃川禎指示,將免稅菸品打櫃。
專機返國當天,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內勤組後勤小組少校行政參謀的張恒嘉,指示陳穎彥將5個行李櫃拖至B9國賓門附近,由吳宗憲收貨。吳宗憲及時任侍衛室駕駛班上士劉尊彰等人,將預購的9200條及機上購買的597條菸品搬上公用貨車駛出C3管制門課稅點,被當場查獲,逃漏關稅、菸酒稅、健康捐及營業稅共新台幣818萬9639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處吳宗憲10年4月徒刑、張恒嘉10年2月、劉尊彰7年,黃柏維、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各判處6年4月徒刑、張家維6年2月。
華航人員部分,黃川禎為貪污罪幫助犯,判刑5年4月;邱彰信、于堯、陳穎彥涉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各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再度開庭,傳喚吳宗憲等12名被告到庭,並針對法律與事實進行言詞辯論。
吳宗憲於庭上否認犯罪;張恒嘉、劉尊彰、黃柏維、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張家維均否認犯本刑10年以上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僅承認犯本刑5年以上的圖利罪。
華航人員的部分,黃川禎、邱彰信、于堯起先否認犯罪,經休庭5分鐘,再度開庭後改口承認犯圖利罪;此外,黃川禎、邱彰信、于堯等3人與陳穎彥,均否認犯逃漏稅捐罪。(編輯:李錫璋)1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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