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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 朝野支持政院版監管雲入法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對於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上傳的「監管雲」條文,朝野立委都支持政院版草案方向,但對於資料保存天數、中央是否補助地方建置系統,仍無共識、保留協商。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繼續逐條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邀衛生福利部次長呂建德、社會及家庭署代理署長周道君列席。

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最迫切的改革就是「監管雲」,所有托育機構應強制安裝監視器,不是為了即時監控,而是要證據保全,呼籲朝野立委支持修法,讓事實留存。

行政院版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第30條規定,為維護兒童人身安全及相關證據保全,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30日,並應傳送到地方主管機關建置的網際網路系統儲存;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建置網際網路系統。

逐條審查時,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這是關鍵條文,也引發很多托育機構反彈,在感受上,托育機構覺得被視為全都是會犯錯的人,所以才需要被高強度管理;而托育機構也擔心監視錄影設施恐準備不及,並關注政府是否提供協助。

王育敏表示,由於涉及幼兒權利,托育機構、中央及地方政府要負相對責任,她支持政院版草案,比較持平且綜合各方聲音;衛服部也應跟第一線業者溝通,讓他們了解政策善意。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說,若發生事情時可以讓證據說話,學校、家長都能調存證據,若有不當對待也能釐清當下發生什麼事,支持政院版條文。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表示,他傾向支持政院版,但建議影像應至少保存3個月,「30天確實短了點」。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中央將釋出新台幣3700多億元給地方,如果中央「應」補助地方建置系統,經費是否足夠。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關切,影像的資安防護標準為何,如何避免不當外流、使用,「基本上政院版方向是對的」。

呂建德說,社會各界都很關心「監管雲」,衛福部會以兒童權利公約(CRC)的兒童最佳利益為原則,求取兒童、家長與機構三方的最佳利益,請大家放心,這就是保全證據,也是保護托育人員不要受到不當誤解。中央確實經費有限,是否改為中央「得」補助地方建置系統。

周道君表示,托育機構將影像上傳到系統就是雲端備份,「本來就沒有做網路監看、科技執法」,只有在發生重大爭議、證據保存必要下,才會用來還原案情;且調閱影像須授權,不是隨時隨地,沒有事由、沒有限制就能調閱。托育人員有隱私顧慮,立法通過後會加強溝通。

王育敏說,原本的政院版草案就是最好的版本,地方政府是要做事的,「一個出錢、一個出力,非常合理」。呂建德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中央財政有很大問題,建置系統經費大概2億元,中央有中央的困難,但尊重立法院的決議。

最後因未達共識,代理會議主席的王正旭表示,相關提案及附帶決議一併保留。(編輯:)1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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