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1日電)日本動畫「尼古喵喵」被檢舉違反菸防法,引發動漫社群反彈,質疑干涉創作自由。董氏基金會今天4點聲明強調,不能披著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外衣,成規避菸品廣告管制新漏洞。
以重度菸癮貓獸人為主角的日本動畫「尼古喵喵」,被董氏基金會檢舉內容違反「菸害防制法」,最高恐挨罰新台幣100萬元,國內多個影音平台昨天已火速下架,卻也引發全台動漫社群反過來質疑,董氏基金會根本沒有看懂該作品。
董氏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發布4點聲明指出,該動漫雖然呈現吸菸的頹廢形象,非鼓勵吸菸,但是確實多次出現真實菸品包裝、清楚特寫品牌名稱,甚至在單支菸品上刻意呈現菸品品牌,違反「菸害防制法」,故基金會接受民眾檢舉向政府反映。
第2點聲明指出,「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宣傳。
董氏基金會第3點聲明表示,「菸害防制法」早已明文禁止菸品品牌廣告,國健署也認為有違法疑慮,應依台灣法律要求平台採取必要處置,之後只要沒有違法,仍可以播出。
因此,董氏基金會最後聲明重申,「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是為了保護兒少,也就是不能讓菸品品牌披著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的外衣,成為規避菸品廣告管制的新漏洞。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是在昨天透過新聞稿指出,被家長檢舉的該動漫整部都圍繞在吸菸,雖然短暫出現戒菸的好處,但事實上從第1集約3分56秒起即頻繁出現特定菸品,從菸盒到單支菸品,刻意、清楚呈現可辨識品牌。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告訴中央社記者,有關台灣拒菸聯盟公布巴哈姆特動畫瘋等平台刊播「尼古喵喵」影片,畫面出現吸菸情形,並呈現完整菸品品牌及菸盒,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2條,已移交地方衛生局依法查明;如查證屬實,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編輯:李淑華)115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