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男子抹黑吳秉叡判刑6月 同案被告蔣欣璋無罪

2025/8/13 19:4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蕭姓男子於選舉期間涉嫌杜撰不實言論影射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北院今天依選罷法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同案被告國民黨新北市議長蔣根煌兒子蔣欣璋被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

檢調獲報,蔣欣璋涉嫌指示行銷公司於112年競選期間,於社群平台Dcard發布標題「立委老闆,是時候該面對我了吧?」的匿名文章,控訴新北市某立委性侵女性實習生,藉此影射吳秉叡涉犯妨害性自主罪。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蔣欣璋、鄧姓總幹事、行銷公司洪姓被告及蕭姓被告4人,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法院開庭期間,蕭姓被告主張,發表本案文章,真的只有他1個人,沒有人指示他;蔣欣璋表示,他是透過友人介紹洪姓被告、蕭姓被告做網路行銷,對於蕭姓被告發表本案文章,並不知情。

台北地院今天判決蔣欣璋、鄧姓總幹事、行銷公司洪姓被告均無罪;蕭姓被告犯選罷法的意圖營利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罪判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提到,蕭姓被告為俗稱「網軍」從業人員,以所蒐集的帳號在各大網路言論平台(例如:PTT、Dcard、臉書等)發表支持、批評特定人物、商品或事件的文章,或增加留言以提高文章能見度(俗稱帶風向)。

蕭姓被告於民國112年8月間,經由林姓友人介紹,結識第11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四選區的候選人蔣欣璋,蔣欣璋委託蕭姓被告代為操作網路選戰。

判決提及,起訴書指蕭姓被告於Dcard發表的本案文章是「散布謠言」,但本案文章內容是蕭姓被告透過CHATGPT查詢「如何撰寫一篇讓人相信有性醜聞的文章」,得出可以扮演女助理的角色去描述的答案後,而生不實文章內容的靈感始自行杜撰,並非聽聞謠言而來,因此本案文章為蕭姓被告杜撰,應屬「傳播不實之事」,而非「散布謠言」。

北院審酌,蕭姓被告坦承犯行等情形,損害吳秉叡名譽部分尚未與吳秉叡達成和解,但表達和解意願並已透過辯護人與吳秉叡商議中,依意圖營利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罪判刑。

根據判決,無法從蕭姓被告與蔣欣璋之間LINE對話紀錄,認定蔣欣璋就蕭姓被告發表本案文章的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北院指出,蔣欣璋委任蕭姓被告、洪姓被告打網路選戰,各支付新台幣90萬元,雖由林姓友人給付,而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及依法申報,此部分所涉違反政治獻金法行為,另經檢察官函送監察院處理;蔣欣璋就算違反政治獻金法,尚難認定他就蕭姓被告發表本案文章的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北院合議庭審酌,檢方舉證不足,無法使合議庭形成蔣欣璋等3名被告有罪心證,因此判決無罪。(編輯:蕭博文)1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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