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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最久死囚陳憶隆聲請再審 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2025/8/27 09:15(8/27 09:24 更新)



涉及建商勒贖撕票案的死囚陳憶隆(前左)。圖為2022年3月9日陳憶隆庭訊後還押。(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7日電)憲法法庭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在監最久的死囚之一陳憶隆援引判決聲請再審,主張唯一死刑已違憲,應重新審視其犯罪情節是否達最嚴重,遭高院駁回,日前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全台目前待執行死囚有36人,其中包括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民國89年判死定讞後至今尚未執行,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

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88年修正公布的「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陳憶隆、黃春棋確定判決適用法律已宣告違憲,可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

陳憶隆以憲法法庭判決作為新事證,今年6月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陳憶隆主張,憲法法庭宣告其原確定判決適用法律違憲,並賦予其「特別救濟」請求權,自得請求救濟,並請求開啟再審,重新審視其涉犯情節是否已達最嚴重,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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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審查後認為,依據113年憲判字第8號內容,死囚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陳憶隆聲請意旨是他對法律的誤解,不符合再審要件,予以駁回。

陳憶隆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無違誤,日前駁回抗告確定。(編輯:張雅淨)1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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